有学校让你签“预录取协议”,承诺给你“新生高额奖学金”,让你“入校后重新选专业”?如果遇到这些,千万别签!因为这些行为都是违规的!近日,省招生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严禁高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否则将削减高校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通知》还要求,录取期间,省招生办要向社会公布各批次首次投档情况及投档线。各高等学校则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
正式投档前设两次预投档
据省招生办介绍,今年将在正式投档前,设两次预投档。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两天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高校在当天晚上反馈投档比例。次日,省招生办根据高校反馈的投档比例,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两次预投档结束,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确定最终增加的招生计划、投档比例。
《通知》明确,各高校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均不得高于1∶1.05。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按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含增加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不过,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不进行预投。高校若增加招生计划,必须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完成。高校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二院校志愿组完成;在第二院校志愿组仍未完成的,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
除三B外其他批次今年不降分
《通知》指出,省内高校如需调整计划,须在该批次报到当日上午,填写招生计划调整表,向计划组提出申请。在该批次报到当日下午,院校必须在网上完成招生计划的核对。批量投档后,一律不得追加。省外高校涉及在粤招生计划的总量调整,则须通过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管理系统,逐级履行调整手续。
至于高校专业计划间的调整,以不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为前提进行。而各科类间计划的调整,以及分区域招生的院校区域间的计划调整,须经过省招生办审批。
另外,除第三批B类录取院校外,今年在其他批次各志愿投档过程中,不进行录取分数线的调整。在各批次各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视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投档后,高校仍有招生计划缺额的,再次组织征集志愿、调整录取分数线或调剂录取。
严禁高校收取与录取挂钩费用
《通知》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十严禁”、“六不准”,将加大力度整治高校间的恶性生源竞争。
省招生办表示,严禁高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严禁高校通过虚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方式,违规录取新生;严禁超出省招生办核准的录取名册,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欺骗考生入学等。
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而对于违反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削减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省招生办还将严厉打击中介招生的诈骗行为。《通知》要求,高校不得雇用在校学生、教师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高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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