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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两天真热闹,大疆把AOPA的饭碗砸了,AOPA急了。各方观点说法不一,我也忍不住想评论一下,因学术水平及专业知识有限,那就迎合一下各位方家的口味,发现事件中的一些侧面东西,这篇文章都是阴谋论,但也是无风不起浪,不代表发表媒体观点。 这几天的舆论很明显,分别站成两队,一队是具有AOPA授权的培训机构,这一队估计把大疆活吃了的心都有,好不容易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获得了AOPA的授权,培训一个人能赚上几千甚至上万纯利润的生意,一下子被大疆的6500元培训价格杀的没了利润空间。AOPA对这些培训机构信誓旦旦的承诺也瞬间被击碎。另一队是没能获得AOPA授权的培训机构,和广大学习人员,这一队群体的基数绝对是很大的,有了大疆的模式,且是更具专业的培训内容支持,那就是这些单位及从业者的春天到了。所以因为利益,两方引起了群殴,AOPA和大疆都动用了全部力量来对抗,首先大疆出其不意的开了大型新闻发布会,接着AOPA通过某资源网,发动第一轮媒体战,以置之大疆死地而后快的手段快速出击。另外这次加入战斗的媒体们都应该是赚翻了吧,类似某资源网这类的民间媒体以外,连官方媒体也加入了战斗,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里面巨大的利益空间。 其实两家单位无非都是要赚钱,就是在争夺市场,没有对错,我的观点是,谁能让企业和从业者获得更多实惠,真正推动行业前进,谁就是对的。说真的,双方的公关新闻水平真的都很一般,也证明了这个社会是多么缺乏学术精神,这年头骗子太多,傻子都不够用了,作为傻子之一的我,想问问这些问题。 疑点一:AOPA到底是什么组织? 其实这个国际组织在中国是很尴尬的,甚至应该说,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AOPA的国际通行表述是“私人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一个家庭就拥有一架小飞机是很普遍的,所以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私人航空器拥有者”是很普遍的,这个协会的存在也很有意义。但是在中国根本就没有“私人航空器拥有者”这个情况存在,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下,航空器都是由企业购买并托管的。就算是实际的使用或拥有者也是为数极少的群体,类似于马云这级别的。具一位民航系统的老同志回忆起,早在十几年前,AOPA在中国注册后,民航局是想将AOPA交给中国民航大学管理的,但中国民航大学拒绝了,因为作为专业的院校,当然知道这其中的道理。所以虽然AOPA是2004年注册的,但实际在真正运作起来,还是在Z老板这五六年的时间内的事情了。中国的AOPA在前两年,将自己名字中的“私人”这两个字取消了,就是为了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及合理性。那么“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就合理吗?没有了“私人”这个定语,单纯“航空器”的概念太为广泛,国家航空器也是航空器,运输航空也是航空器,中国AOPA路又在何方? 更讽刺的是,国际AOPA是反对无人机出现的最大力量,因为无人机就意味着没有驾驶员,没有驾驶员就意味着AOPA没有意义了。 另一方面,AOPA在自己的宣传中这样写到“AOPA民航局主管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同时也是国际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的成员”。我想问这个AOPA到底是中国的行业协会,还是国外的行业协会在中国的办事处。首先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是在民政部注册的,但应该马上就不是民航局主管的了,民航局深化改革的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行业协会与***脱钩,AOPA是第一批脱钩,这是文件中明确的。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办法》明确限制了这种组织不能开展及资助包括盈利性活动等一系列相关活动。 其实可以非常理解AOPA为何这样包装自己,就是想对外说,我们即代表中国***又代表国际组织,但画虎不成反类犬。 ▌疑点二:为什么双方背后的大佬都没出面讲话? 目前AOPA与大疆都没有将矛头直接指向对方背后大佬,也可以说这里面的复杂程度不言而喻。但民航局飞标司、中国航协通航分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这三家单位的声音才是本次事件决定性的。民航局飞标司目前还没有通过官方媒介说话,某网站说民航局某领导表态说,大疆涉嫌违法。请问是哪位领导?为什么这个网站不敢说出来?某网站所说的这位领导相信大家都知道是谁,别的领导也不会参与到这件事情当中,AOPA第一时间把这位领导搬了出来,那这位领导到底说没说?不管说没说,AOPA已经把这位领导拉进了是非当中,根据情理,这位领导应该不会说话,目前AOPA是唯一经过授权的单位,唯一是合理的吗?这位领导应该也知道知“瓜田李下,无私也有弊”的道理。现在的反腐环境,大家都小心的很。 中国航协通用航空分会和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比较神秘,据说是在其行业里深耕了十几年的组织。大疆找到这两个单位必然有其用意,那么这两家单位参与此事的用意是什么,根据两家协会在大疆召开发布会中的发言中可以细细体会到,两家协会解读了,中共中央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及“2016年***工作报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及文件,其中强调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些解读中一一暗里说明了,两家协会所做的工作都是依据国策、大政方针。但在事件之后两家协会针对AOPA为什么没有发声,可能还是钱的问题,大疆和AOPA的争夺无非就是钱,媒体的舆论战,无非也是钱。我们可以大开个脑洞,AOPA是不是和大疆也谈过,既然都是协会,为什么大疆不能和AOPA合作呢,为什么没谈拢呢,还不是一个字,钱。估计这两个协会在此事中没有过多利益,所以也不会拼命。我想这可能也是两家协会与大疆合作的基础。那么我再一次追问这两家协会到底要干什么,为什么和AOPA对着干?坊间谣传,两家协会还真不是冲着AOPA来得,更不会和民航局对着干,他们在下一盘大旗,且马上就要落子了,我们拭目以待,是好是坏。 ▌疑点三:咨询通告到底有什么效力? AOPA唯一的杀手锏是民航局飞标司出台的两个咨询通告,大疆敢置之咨询通告而不理,必有其道理,像大疆这样的公司,估计法务团队必然不会太差,不可能知法犯法,那就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大疆抓准了,AOPA依据的咨询通告本身就存疑。AOPA对外发布的内容也只能用,大疆“涉嫌”违法,如果大疆真的有违法的情况,AOPA早打110报警了。那么“咨询通告”到底是什么文件,民航局文件中,在对规范性文件分类中显示:咨询通告(Advisory Circular,简称AC)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对民用航空规章条文所作的具体阐述。字面的意思怎么理解的?之前有过媒体指出该咨询通告的出台是不合理的,且从法律层面存疑,我觉得说的有道理。涉及***的事情,这里就不多加评论了,你懂的。 ▌疑点四:AOPA是不是已经出现问题? 近日AOPA发布了“面对三大质疑,AOPA有话要说”的文章,个人认为,该篇文章,是AOPA危机公关中的败招,该文中AOPA回答了,其被质疑的,培训费中饱私囊、培训效果甚微的问题,AOPA的这些问题其实目前虽说是业内在私下议论非常广泛,但好像还没有谁公开在正式场合说,还没到必须要解释的阶段。可是AOPA却自己提了出来,以自己正直无私形象回应。人的本性就是看不了你好,都看你坏的地方,AOPA说出来这些问题之后,更多的人不但没有关注到AOPA的解释,反而对这些问题让人产生了更大的兴趣。其次AOPA也确实没有非常有力的解释这些问题,另外这些问题既然在业内广泛议论,那就是无风不起浪的。没有不透风的墙,其实业内人都知道,潜规则是每个行业里都有的,又何必此地无银三百两呢。那么阴谋论来了,AOPA如此回应此事,是作贼心虚?还是目前已经出现了问题?已经被谁盯上了? 要想成为一名专业的无人机“飞手”,早日找到一份薪酬可观的理想工作,赶快报名北方蓝天无人机培训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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