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谷歌无人驾驶汽车在加州山景城进行演示
广告主诟病的不只是垄断本身,还包括谷歌和Facebook的整个计价系统。AdNews最近报道称,相比电视广告使用的标准,Facebook视频的“可见度分数”低至只有2%。换言之,用户滚动看到的广告看短短两秒钟,就算是“观看”,Facebook就要计费;相比之下,电视行业的标准是30秒钟的广告必须完整看完,才算“观看”。
但实际上,竟然有广告机构会付费购买这些广告。然而,国际品牌不能承受拒绝主导性平台带来的后果。它们愿意溢价购买这种特权产品,尽管Facebook和谷歌均拒绝采用电视和报纸广告的标准:让第三方来测量它们的广告系统。
这种透明度缺失在“假新闻”泛滥成灾一事上也得到了体现——即在线虚假消息的人为传播,往往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Facebook对于假新闻泛滥背后的推动势力所知道的可能要比它公开披露的多得多。正如牛津大学的两位研究者菲利普·霍华德(Phillip Howard)和罗伯特·格尔瓦(Robert Gorwa)最近在《华盛顿邮报》专栏中所写的,Facebook“拥有元数据来准确鉴别假新闻账号,它们在哪里运作,那些用户在美国总统大选期间关注哪些事情。他们的数据科学家可能能够带来情报机构无法带来的一些洞察。”
谷歌方面,它的AdSense软件为2016年大选期间在网上大量传播假新闻的东欧用户带来了很多的收入,因此该软件知道他们的IP地址,很多情况下也知道假新闻提供者的银行账户信息。
隐私问题
隐私是即将到来的革命将前所未有地提出的另一个问题。人们普遍认为,美国人不再在乎个人隐私了。正如《连线》杂志创始编辑凯文·凯利(Kevin Kelly)2014年所指出的,“如果说今时今日的社交媒体有教给我们我们自己作为一种物种方面的知识的话,那就是人类的分享冲动压过了保护个人隐私的冲动。”
然而,我们会准备好接受科技监控我们日常生活的种种新方式吗?生物伦理学家们担心,你的智能手机上用来记录你爬楼梯级数的加速计,也会记录帕金森症患者特殊的颤抖情况。要怎么阻止那些信息被医疗保险公司或者雇主获取呢?说真的,他们什么时候会从给愿意佩戴健康监测手镯(比如Fitbit手环)的人提供保险折扣,发展到要求你佩戴这种设备呢?。
4月18日,Facebook F8开发者大会上与会者使用Oculus虚拟现实头盔
Facebook最近宣布,它正在尝试开发“光学神经影像系统”,目的是让用户只需要脑袋想一想就能操控他们的数字生活。如果Facebook真的能够做出这种脑机界面,我们会真的准备好接受企业如此来接入我们的想法吗?
用户隐私方面的问题不久以后将会进入到人工智能的讨论范围内。谷歌已经将机器学习技术应用于Google Assistant(目前在Android手机上提供)、Google Home智能音箱和智能手表等Android Wear配件。随着我们日益依赖于支持语音控制的“个人助手”,我们将会将越来越多的个人生活私密信息交给谷歌,供后者进行数据挖掘。6月末,该公司宣布它将停止将浏览用户Gmail邮件作为个性化广告的数据来源——同时也承让,它在其它来源上有足够多的用户数据,因而能够继续在Gmail上定向投放非常精准的广告。
我们不应该对Alphabet撤下谷歌“不作恶”的早期信条大惊小怪,但我们还是需要问问硅谷的巨头们有没有在考虑数字革命的道德框架。科技巨头统治经济背后的驱动原则似乎往往就是自由主义大师艾茵·兰德(Ayn Rand)的那句呐喊,“谁会阻止我?”
硅谷以外的世界需要开始严肃对待这些问题。鲜少政治家愿意探讨AI和机器人引发大面积失业的可能性,但有其他人在提出明晰的政策建议。AI投资者李开复举例说,“AI造就的财富很大一部分将不可避免地转移给那些工作岗位被替代的人。这似乎只有通过凯恩斯主义政策才能实现,即增加***支出,***收入可能来自对富有的企业征税。”
从当前的政治动向来看,实行这种庞大的新福利项目的可能性似乎很小,但我们无法承受忽视这一问题带来的后果。正如姆努奇恩所说的,数以百万计“我们甚至还无法想象”的新工作岗位将会在未来十年里奇迹般消失。2018年及以后的总统大选迫切需要解决大型科技垄断公司崛起带来的令人不安的影响。
反垄断执法
部分的解决方案可能会是进行更加严厉的反垄断执法。6月末,欧盟对谷歌课以27亿美元的反垄断罚款,并明确指出,它的目标是维持市场的竞争。美国监管机构则实施要求相对没那么高的标准,只有构成对“消费者福利”的损害才会采取反垄断行动。
硅谷历史本身也能够带来一些指示。要是没有三起影响巨大的反垄断诉讼,过去半个世纪令人惊叹的技术革命绝不会发生。1956年,AT&T签署和解协议,该协议迫使它向任何的美国公司免费授权它旗下所有的贝尔实验室(Bell Labs)专利(晶体管、激光、蜂窝系统、卫星、太阳能电池等方面的专利)。这些技术后来催生了诸多大公司,比如仙童半导体公司(Fairchild Semiconductor)、摩托罗拉、德州仪器、英特尔和Comsat。
1970年代,美国司法部向另一家科技巨头下手:控告IBM在计算机市场的垂直垄断。司法部没有在该长达13年的诉讼中占得上风,但IBM最终同意允许其它的公司为它的计算机开发软件。在PC被开发之时,IBM将它的操作系统开发工作交给来自西雅图的两位年轻人比尔·盖茨(Bill Gates)和保罗·艾伦(Paul Allen)。IBM当时仍然认为其业务的核心是硬件,而微软的崛起则证明他们是错的。后来的故事就尽人皆知了。
最后,1998年针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聚焦该公司强制Windows用户使用微软自家的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的行为。微软最终签订和解协议,Internet Explorer不再是Windows唯一的一款浏览器。要是没有该和解协议,谷歌会永远都无法取得它今时今日的统治地位。
显而易见的历史教训就是,反垄断行动往往能够促进创新,而不是制约创新。这种教训在我们的时代还有待被重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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