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机房位置选择
1、接近负荷中心;
2、进出线方便;
3、考虑防水,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也不宜贴邻;
4、民用建筑内附配变电所,宜设置在一层或地下层,不宜设置在最底层,当设置在最底层时,应采取适当抬高该所地面等防水措施;
5、设备吊装、运输方便。
弱电机房位置选择
1、宜分类合设弱电机房(布线+电话+数据,消控+安保+楼控+广播,广播+电视);
2、机房面积应留有扩展空间;
3、多层建筑均应设置弱电间;
4、宜设在首层及以上,当有多层地下层时,也可设地下一层或建筑群中心位置的建筑物内;
5、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弱电主机房位置选择
1、宜靠近弱电间,进出线方便;
2、设备吊装、运输方便;
3、机房应远离强振动源和强噪声源的场所,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振、消声和隔声措施;(小于68dB)
4、机房应远离强电磁场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场所,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在0.15~1000MHz频率时,不应大于126dB)。
强弱电间位置选择
1、宜设在进出线方便,便于安装、维护的公共部位;
2、设有综合布线系统时,由弱电间至最远信息插座的布线距离,不应超过90m,超过90m 时,应增设弱电间;
3、位置应上下层对应。每层均应设独立的门,不应与其它房间形成套间;
4、强弱电间不应与水、暖、气等共用管道井;
5、应避免靠近烟道、热力管道及其他散热量大或潮湿的设施。
强弱电间机房大小尺寸
1、办公楼不小于4平米;
2、设备间的面积宜按以下原则确定:当系统小于1000 个信息点时为10m2;当系统较大时,每增加500个信息点增加5m2,但不包括其它设备所需的面积。
3、设备间内宜设置专用配电箱,容量不宜小于5kVA;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 或TN-C-S 系统。架空活动地板下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屏蔽电缆。
4、设有综合布线机柜时,弱电间面积宜≥5m2。如覆盖的信息点超过150 点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5、无综合布线机柜时,可采用壁柜式弱电间。系统较多时,弱电间面积宜≥3X0.8m2;系统较少时,弱电间面积宜≥1.58X0.6m2。
强弱电机房设备布置
变电所机房设备布置:
注:表中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的成套产品。
注:
1.固定式开关柜为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强净距应大于50mm,侧面与墙净距应大于200mm;
2.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面遇到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3.如果开关柜后面有进/出线附加柜时,柜后维护通道宽度应从其附加柜算起;
4.圆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35KV开关柜。
变电所机房设备布置
消控中心机房设备布置
1、机房设备应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需要分区布置,当几个系统合用机房时,应按功能分区功能。
2、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于监视或操作。
3、产生尘埃的设备,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4、设备的间距和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柜正面相对排列时,其净距离不应小于1.5m;
(2)背后开门的设备,背面离墙边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3)机柜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机柜侧面离其他设备净距不应小于0.8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4)并排布置的设备总长度大于4m时,两侧均应设置通道。
(5)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5、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6、墙挂式设备中心距地面高度宜为1.5m,侧面距墙应大于0.5m。
7、视频监控系统和有线电视系统电视墙前面的距离应满足观看视距的要求,电视墙与值班人员之间的距离应大于主监视器画面对角线长度的5 倍。设备布置应防止在显示屏上出现反射眩光。
8、活动地板下至各设备的线缆应敷设在封闭式金属线槽中。
9、电视机房设备布置
10、强弱电间机房设备布置:
(1)弱电间与配电间应分开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设时,强、弱电设备及线路应分设在配电间的两侧,并要求强弱电箱体前应留有不小于0.8m 的操作、维护距离;
(2)弱电间内设备箱应明装,安装高度宜为箱体中心距地1.2~1.5m。
方案
1、强电竖井配电间
2、弱电竖井配电间
强弱电机房建筑、环境需求
1、强电间机房建筑、环境需求
(1)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2)机房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雷接地等各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3)各系统的接地应采以单点接地并宜采取等电位联结措施;
(4)当各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装置连接;
(5)防雷与接地应满足本规范第11、12 章中有关规定。
(6)弱电间应设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
2、弱电间机房建筑、环境需求
(1)设在首层的弱电机房的外门、外窗应采取安全措施。
(2)弱电间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当弱电间内用电设备较多时,宜设应急电源配电盘并留有备用回路。用电设备较少时可设两个220V、10A由应急回路供电的三孔电源插座;
(4)照明电源不应引自弱电设备配电盘;
(5)弱电间应设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
变电所机房位置选择
1、接近负荷中心;
2、进出线方便;
3、考虑防水,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也不宜贴邻;
4、民用建筑内附配变电所,宜设置在一层或地下层,不宜设置在最底层,当设置在最底层时,应采取适当抬高该所地面等防水措施;
5、设备吊装、运输方便。
弱电机房位置选择
1、宜分类合设弱电机房(布线+电话+数据,消控+安保+楼控+广播,广播+电视);
2、机房面积应留有扩展空间;
3、多层建筑均应设置弱电间;
4、宜设在首层及以上,当有多层地下层时,也可设地下一层或建筑群中心位置的建筑物内;
5、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弱电主机房位置选择
1、宜靠近弱电间,进出线方便;
2、设备吊装、运输方便;
3、机房应远离强振动源和强噪声源的场所,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振、消声和隔声措施;(小于68dB)
4、机房应远离强电磁场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场所,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在0.15~1000MHz频率时,不应大于126dB)。
强弱电间位置选择
1、宜设在进出线方便,便于安装、维护的公共部位;
2、设有综合布线系统时,由弱电间至最远信息插座的布线距离,不应超过90m,超过90m 时,应增设弱电间;
3、位置应上下层对应。每层均应设独立的门,不应与其它房间形成套间;
4、强弱电间不应与水、暖、气等共用管道井;
5、应避免靠近烟道、热力管道及其他散热量大或潮湿的设施。
强弱电间机房大小尺寸
1、办公楼不小于4平米;
2、设备间的面积宜按以下原则确定:当系统小于1000 个信息点时为10m2;当系统较大时,每增加500个信息点增加5m2,但不包括其它设备所需的面积。
3、设备间内宜设置专用配电箱,容量不宜小于5kVA;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 或TN-C-S 系统。架空活动地板下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屏蔽电缆。
4、设有综合布线机柜时,弱电间面积宜≥5m2。如覆盖的信息点超过150 点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5、无综合布线机柜时,可采用壁柜式弱电间。系统较多时,弱电间面积宜≥3X0.8m2;系统较少时,弱电间面积宜≥1.58X0.6m2。
强弱电机房设备布置
变电所机房设备布置:
注:表中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的成套产品。
注:
1.固定式开关柜为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强净距应大于50mm,侧面与墙净距应大于200mm;
2.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面遇到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3.如果开关柜后面有进/出线附加柜时,柜后维护通道宽度应从其附加柜算起;
4.圆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35KV开关柜。
变电所机房设备布置
消控中心机房设备布置
1、机房设备应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需要分区布置,当几个系统合用机房时,应按功能分区功能。
2、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于监视或操作。
3、产生尘埃的设备,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4、设备的间距和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柜正面相对排列时,其净距离不应小于1.5m;
(2)背后开门的设备,背面离墙边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3)机柜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机柜侧面离其他设备净距不应小于0.8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4)并排布置的设备总长度大于4m时,两侧均应设置通道。
(5)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5、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6、墙挂式设备中心距地面高度宜为1.5m,侧面距墙应大于0.5m。
7、视频监控系统和有线电视系统电视墙前面的距离应满足观看视距的要求,电视墙与值班人员之间的距离应大于主监视器画面对角线长度的5 倍。设备布置应防止在显示屏上出现反射眩光。
8、活动地板下至各设备的线缆应敷设在封闭式金属线槽中。
9、电视机房设备布置
10、强弱电间机房设备布置:
(1)弱电间与配电间应分开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设时,强、弱电设备及线路应分设在配电间的两侧,并要求强弱电箱体前应留有不小于0.8m 的操作、维护距离;
(2)弱电间内设备箱应明装,安装高度宜为箱体中心距地1.2~1.5m。
方案
1、强电竖井配电间
2、弱电竖井配电间
强弱电机房建筑、环境需求
1、强电间机房建筑、环境需求
(1)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2)机房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雷接地等各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3)各系统的接地应采以单点接地并宜采取等电位联结措施;
(4)当各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装置连接;
(5)防雷与接地应满足本规范第11、12 章中有关规定。
(6)弱电间应设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
2、弱电间机房建筑、环境需求
(1)设在首层的弱电机房的外门、外窗应采取安全措施。
(2)弱电间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当弱电间内用电设备较多时,宜设应急电源配电盘并留有备用回路。用电设备较少时可设两个220V、10A由应急回路供电的三孔电源插座;
(4)照明电源不应引自弱电设备配电盘;
(5)弱电间应设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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