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了JIT中的“一个流”生产是什么?本文将为你看看关于JIT送货模式的探讨。在最近的几个项目中,我们发现一个同样的现象,在进行深入的剖析之前,我先将企业的这种现象描述出来。
这些企业的计划运作模式是这样的:企业的销售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将其录入到ERP系统中进行MRP运算(根据ERP系统的不同而输出内容有所差别,但基本的逻辑和主体内容一致)而输出物料需求,既而会形成PR(采购需求),对于PR主要的信息是物料编码、物料名称、需求数量等,此时采购人员将PR转化为PO(采购订单)发送给供应商,PO信息除PR信息外还有采购订单号。发送PO时不与供应商确认物料的交期,而是根据产品的生产计划确定物料的上线时间,此时再根据物料的上线时间与供应商确认具体的交期,最终确定的交期做为供应商送货的时间依据。
理论上来看,此种送货模式是很好的物料送货与控制模式,可减少物料库存,缩短物料的采购周期和产品的生产周期。但实际的情况是,从我们所实施的几个项目企业来看,这种模式造成企业的物料总是无法按时到达,齐套性很低,给产品的正常生产带来很大的影响和冲击。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按说不同行业的企业都不约而同的使用同样的物料送货模式,这也就说明此种模式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适用性,可为什么会出现物料不能按大家所需要的交期到达呢?要解释这一现象或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从企业的状况或背景做些分析。
运用此种送货模式的企业的初衷一般是为了控制物料的库存,尽可能地将库存压缩,做到根据生产的实际进度来安排物料的到达和使用装配。也就是现在所流行的模式:JIT运作模式。另外从这些实施此种模式的企业来看还有一种状况是物料的采购提前期数据没有或不准确,无法进行精确的物料需求时间计算。
这里我们分析下这种模式的运作逻辑和实际状况的关系。所谓JIT的送货模式有几个假设:1、供应商按接收到的PO信息开始计划产品的生产;2、供应商的产能足够;3、供应商与企业有紧密的配合关系。与此同时,实施JIT模式还有一个前提是生产计划稳定且一定周期不变。但企业的实际状况是由于各种原因生产计划经常性发生变动,且企业与供应商的沟通并不太及时。导致的后果则是JIT模式初步运作时,供应商按照PO进行产品的计划与生产,但企业所由于生产的变动,而并不让供应商将物料送到企业使用,增加了供应商的库存压力和风险,甚至形成呆滞料而无法消耗。久而久之,供应商为降低自身的压力和风险,则不会按照企业的PO进行产品的计划与生产,而是在企业的一再催促下才会安排产品的计划与生产,从而造成企业虽然提前给供应商下达了PO安排其进行备货,但供应商却并没有理会PO,最终导致物料延期交货。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每种模式都有其运作的基础与条件,在条件或基础不满足的情况下,即使再好的设计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带来负作用。
那么JIT的运作模式到底该如何实施呢?这里谈几点思路和想法供探讨。
一是对象的选取,采取JIT送货模式的对象物料必须是通用性、标准性物料。
二是企业必须与供应商签订JIT物料合作协议,协议明确JIT物料的送货方式、要求、出现异常时的处理办法、企业对于供应商库存消耗的承诺等信息。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三是IT支持,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下单模式,二是信息传递。JIT物料是采取按一个PO下单,分批送货还是单个PO送货的方式,需要根据工作量和实际状况予以选择。采取一个PO下单,分批送货的方式对于企业和供应商而言,处理工作量较小,企业只需通过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或邮件等将送货信息传递给供应商,但是容易出现过账问题,也即PO无法及时关闭。采取单个PO送货的方式,则工作量较大,但账务处理简单。信息传递需借助IT系统进行支持,如送货时间、送货信息、变更通知等,针对多个供应商的管理平台更加有助于信息的准确传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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